简报第9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监管手段建设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日 来源:市场信息处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全局,党中央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关注,消费者呼声强烈,国内外竞争严峻。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令人堪忧”。监管任务相当艰巨而紧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的当务之急和根本手段是:必须抓住机遇抓紧时间加强专项整治与保障体系、行政监管体系与社会(行业)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与风险防范、技术手段与监管制度的配套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身立命之根本。尽快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测三大体系建设,健全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及时召开局(办)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产业各具体单位和人员,将各项监管措施和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间的联动机制,围绕重点产品、单位、区域、时段排查和评估隐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和执法年活动。
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加强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综合治理,严防死守,常抓不懈,实践证明这是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41种农药禁限令、47种兽药禁限令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禁限令,多措并举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全面查缴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建立农药销售定点经营和购销登记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农药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排查,对生资、农药经营业户全部建立排查档案,实行有奖举报,从源头上杜绝高毒农药。
三是开展市场准入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检测机构及速测点要加强对农产品龙头企业、所有茶青、蔬菜、水果等生产基地及其批发交易市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并公示抽检结果,要检(检测)法(执法)结合追根溯源加强处罚。通过开展市场准入检测和结果公示、执法处罚等手段,反弹芘笆指导规范生产、督促安全生产。
四是推行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产业抓起;实行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各产业(业务)部门要主抓质量安全,组织技术力量编制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和技术手册,让农民“照单”操作,并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逐步解决无标生产、无标流通、无标销售问题。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及各类生产性项目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从抓产业发展和生产环节监管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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