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努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2008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比2003年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整体上是安全放心的。全省至今未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健全法制手段。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发布的41种农药禁限令、47种兽药禁限令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禁限令。
二是建立监管体系。省、地、县三级农业部门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兼职工作机构,专兼职人员有350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和绿色食品注册检查员分别发展到306人和40人,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发展到279人。
三是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毒鼠强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助奥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正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共确定了3项目标、7项任务和10大活动。目前各地整治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四是加强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建设了5个省级、18个地级农产品(含农业投入品)质检中心、经编制部门批复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57个人员编制280人,全省建立300多个速测(站)点。从2003年起,开展普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五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立足源头抓安全,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清源行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及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全面查缴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推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和使用台账制度,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50多项,引用国家及行业标准300多项;创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5个、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县)61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20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1281个。全省累计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19个、无公害产地901个、绿色食品102个、有机食品37个、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21个。
下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的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是,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机遇抓紧加强专项整治与保障体系、行政监管体系与社会(行业)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与风险防范、技术手段与监管制度的配套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力度,牢固树立全程全面监管理念,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做好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农业部门执法职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