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通(2009)20号
各县市农业局、顶效开发区经发局、州局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厅黔农发(2009)5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6号)和《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现就我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信息报送和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一要严格遵守信息上报制度,按照农业部和省厅要求,每月10日和24日前及时报送本地整治活动信息。
二要及时填报数据表格。请各县(市)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务必于每月24日前按时报送。
三要及时报送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大活动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有关情况。
四要推荐典型事例。各县(市)区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推荐报送。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执法监管、大要案查处、监测预警、指导服务、准出准入制度和体系队伍建设等方面;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在诚信自律和标准化生产方面;市场经营主体在强化交易环节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是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不得推诿拖延,虚报瞒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涉密材料的报送请在发送传真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若报送材料涉密,请按保密规定操作。
二、督查工作
从3月15日开始,州农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以下内容组织开展对各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一)检查整治活动部署、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二)查找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地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各县(市)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查深、查细、查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督查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整治活动全面推向深入。各县(市)区上报的督查报告,要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
州局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各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报送和督导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859-3122941
传 真:0859-3122941
电子邮箱:xxz3122941@163.com
联 系 人: 陈怡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
2.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