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督查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08年4月2日 来源:农宣中心 作者:戴明霞
3月31日省农业厅为了进一步了解各地灾后恢复生产的情况和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恢复生产和春季农业工作,决定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督查指导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督查的主要内容是:1、灾后恢复生产采取的措施。2、春耕生产和春繁、春防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组织措施等)。3、救灾资金落实和救灾项目使用情况。4、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灾后恢复生产及农业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5、落实2008年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督查工作从4月1日至4月30日分三次完成,并提交督查报告上报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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