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通知
2004-02-06
黔农发[2004]18号
各市(州、地区)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经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认定,清镇市蔬菜花卉事业局顺农服务中心等16家单位的蔬菜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共19663.7公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有效期从2004年1月起至2007年1月止。现予公布。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大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源头控制。对于已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地环境要求的、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撤消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资格,确保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做好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工作,争取多获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进一步提高贵州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贵州省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贵州省农业厅
二OO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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