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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渔政局李富荣局长等一行到我省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08年1月2日         来源:厅渔业局      作者



    11月20-24日,东海渔政局李富荣局长等一行到我省遵义、赤水等地检查“禁渔”、“打非” 工作,同时了解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段的建设情况。

    省渔业局王冲局长一路陪同,向客人详细汇报了我省渔业管理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果和“禁渔“工作开展的情况:一、2006年省人大通过颁布了《贵州省渔业条例》,20007年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完成机构改革,成立了贵州省渔业局,这将对我省渔业管理工作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二、我省禁渔工作开始于2002年,并从2006年颁布《贵州省渔业条例》起,禁渔工作中的禁渔期的执行和禁渔区的划分已纳入法制管理;三、今后将把保护生态环境和恢复渔业生态的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并针对本省涉渔工程环评的具体执法问题向客人征求意见,看是否能由“长渔委”组织专家针对涉渔工程对渔业生态的破坏程度作出客观评价,以此作为我省收取资源增殖保护费的权威性参考。

   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渔政执法和保护区建设涉及的具体问题作了详细的汇报。

   李富荣局长认真听取汇报并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他认为我省渔业管理工作很有成效,特别赞赏《贵州省渔业条例》通过人大颁布和省级机构设置所取得的成绩,最后还对我省渔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新的要求: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维护渔业的权利,向社会展示渔业管理的存在;二、思考在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继续恶化的现实情况下,怎样去做好渔业管理方面的工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都是渔业行政执法的依据,光有意识去维权还不够,应加强学习,要懂得用法律手段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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