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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备案登记

发布日期:2007年8月7日         来源:贵州省农业厅      作者:政务大厅



项目名称: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一)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农业部38号令修订)

(二)关于对肥料登记许可有关事项的批复(农办农<2004>37号)

 

办事条件:

备案登记申请者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认真填写《备案登记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的鲜章)及发证机关的介绍信(盖鲜章) 

3、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工商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

4、生产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的性质、技术力量、人员组成、设计规模、生产规模,厂房和库房面积,生产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近2年产品的销售情况等。

5、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包括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含量;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产品的工艺流程简述。

6、产品执行标准。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及有机肥料由于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必提供相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须提供经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7、复混肥料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

8、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外包装图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接收当事人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决定。贵州省农业厅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必需的评审、查证活动,经厅长或授权分管副厅长审定后制作文书或批件。。

(三)回复。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向申请人送交文书或批件,需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移送的及时移送。

 

办理时限:

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址:

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851-5285258

Http://www.qagri.gov.cn

Email:gznyzw@sina.com

 

监督投诉

单位:贵州省农业厅监察室505、506室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

电话:0851-5289342

邮编:550001

Email:chenliyun1234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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