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审查[核发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除外)、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法律依据: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
办事条件:
(一)申请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工艺、设备及仓储设施;
2、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3、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4、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检验化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计量管理制度;
5、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二)申请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
1、申请书及情况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适用)
5、 厂区平面布局图(按比例绘制)
6、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按行业图形符号标准绘制)
7、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8、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或拟任)身份证明及简历
9、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0、企业标准复印件
11、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
12、有代表性的产品标签样张
13、审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址、增项)
14、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接收当事人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决定。贵州省农业厅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必需的评审、查证活动,经厅长或授权分管副厅长审定后制作文书或批件。
(三)回复。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向申请人送交文书或批件。
办理时限:
材料审核:15日内;现场评审:15日内;审查合格颁证期:15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址:
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851-5285258
Http://www.qagri.gov.cn
Email:gznyzw@sina.com
监督投诉:
单位:贵州省农业厅监察室505、506室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
电话:0851-5289342
邮编:550001
Email:chenliyun1234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