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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核

发布日期:2007年8月10日         来源:贵州省农业厅      作者:政务大厅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核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办事条件】

(一)申请条件。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二)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考察申请,注明考察目的、时间、区域、植物种类;

2.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3.承担国际合作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接收当事人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决定。贵州省农业厅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必需的评审、查证活动,经厅长或授权分管副厅长审定后制作文书或批件。

(三)回复。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向申请人送交文书或批件,需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报送的及时报送。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址】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851-5285258

Http://www.qagri.gov.cn

Email:gznyzw@sina.com

【监督投诉】

单位:贵州省农业厅监察室505、506室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

电话:0851-5289342

邮编:550001

Email:chenliyun1234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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