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农药续展登记初审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农业部令第20号发布,2002年农业部令第18号、 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517号公告
(四)关于发布<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通知(农农发[2001]8号)
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
1、《农药续展登记申请表》;
2、《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规范并正在使用的标签、说明书;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要在临时登记或正式登记期间补充的资料;
5、产品标准重新修订备案的,需提供新的产品标准、标准编制说明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正式登记续展的,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分装登记续展的,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分装协议书(原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接收当事人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决定。贵州省农业厅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必需的评审、查证活动,经厅长或授权分管副厅长审定后制作文书或批件。
(三)回复。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许可窗口向申请人送交文书或批件,需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移送的及时移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址:
贵州省农业厅政务大厅(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二楼)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851-5285258
Http://www.qagri.gov.cn
Email:gznyzw@sina.com
监督投诉
单位:贵州省农业厅监察室505、506室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大楼
电话:0851-5289342
邮编:550001
Email:chenliyun12345@126.com